山东“21条”促中医药发展:到2022年培育10家省级
山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21条措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包括每年为基层定向培养400名中医类医学生,到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等。
根据《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尚未设置政府办中医医院的7个县(市)2020年年底前全部立项,两年内完成机构执业登记。将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成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心,争创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到2022年,培育10家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
每年为基层定向培养400名中医类医学生,为500名乡村医生开展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推广100项中医适宜技术,到2022年,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将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到2022年,政府办中医医院全部接入省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三级中医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中医医院达到3级以上。
建成特色鲜明的齐鲁中医药专科集群。到2022年,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科室,建立中医参与会诊制度。实施西医学习中医“511”人才培养计划,以3年为周期,选拔培养50名主任医师、100名副主任医师及1000名主治医师。
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将治未病与临床有机融合,用3年时间,在适宜人群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依托省市级中医医院创建1-2个国家级中医康复中心。
大力发展齐鲁道地药材。到2022年,建设10个以上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统筹医养健康产业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道地药材产区发展,做强沂蒙山区、胶东半岛、鲁西南、南四湖及鲁中中药材产业带。
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到2022年,完成10-20个中成药品种药品风险监测和2-3个国家级评价性抽验项目,开展3-5个特色中药大品种质量标准提升工作。
用3年时间,遴选3-5个中医药产业集群,纳入省“十强”产业“雁阵型”集群库进行重点培育。支持3-5家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中药生产企业开展新型中药饮片试点研究。建立跨省区中药材采购联盟和面向国际的中药材互联网交易平台。
促进中医药跨界融合发展。实现中医药与保健、养老、食品、旅游等业态的跨界融合。支持西洋参、灵芝、杜仲、玫瑰、石斛等中医药功能性食品研发,制定山东省药膳目录和标准,开发推广“二十四节气药膳”,加快中医养生食疗产业化发展。
支持高校在临床医学类专业增设中医药课程必修模块,开展中医药教育,促进中西医结合。
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加大对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遴选一批省级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基层名中医和中医药领军人才。实施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联合国内知名中医医疗、教学、科研机构,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开展跟师培养,用3年时间,培养10名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10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
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破除“五唯”弊端。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用5年时间,建成山东省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开展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建立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机制,适时修订中小学地方课程,增加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鼓励中小学开发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在国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部设立中小学生开放日。
建设高层次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用3-5年建成1-2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3-5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受理审核,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或诊疗项目空白的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即时受理。
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和经省药监局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2020年年底前,按病种收付费的优势病种数量扩大到20种以上。
文章来源:《中医杂志》 网址: http://www.zyzzzz.cn/zonghexinwen/2020/1113/527.html